为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兰州市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联合检查督查导向作用,与各县区局联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4个月的化妆品质量安全检查。 本次联合检查督查,自2024年5月底起至9月底完成,主要督查各县区组织开展化妆品各专项检查落实情况,做到督计划落实、督工作推进、督能力提升,推动县区各专项检查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此次联合检查主要围绕10个方面进行。 1、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存在经营未经注册或者备案化妆品; 2、化妆品标签是否明示暗示医疗作用; 3、是否存在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化妆品等行为; 4、检查美容美发机构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 5、检查国产、进口化妆品尤其是染发烫发产品合法性; 6、检查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7、美容美发机构是否在其服务场所内显著位置展示其经营使用的化妆品的销售包装; 8、是否存在冒用、盗用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等行为; 9、是否存在经营使用过期或变质化妆品行为; 10、美容院是否存在自制化妆品的行为。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和消费者执法人员宣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推广“化妆品监管APP”的使用,检查发现个别经营者存在进货查验记录不规范等违规行为,现场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个别经营单位负责人、营业员对法律法规不熟悉等情况,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规范和指导,严格要求经营户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依法诚信经营。联合检查结束后,市局与各县区局检查人员就监管过程中所遇到的重点问题和疑难杂症展开交流指导,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效能。 截至目前,联合检查共出动执法人135人次,检查辖区内化妆品专营店69户。通过联合检查督查,集中排查治理重点品种、重点场所等化妆品经营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促进兰州市化妆品经营秩序和消费环境整体改善。 下一步,兰州市将协同各级部门持续创新监管方式,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继续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管及法规宣传工作,不断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进一步维护化妆品市场秩序,切实为消费者安全用妆保驾护航。 供稿:化妆品科 张华敏